按照中央及我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将我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邮编030001,电话:0351-4087451)。
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我厅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3号)的要求,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我厅注重加强与全国财政系统和省内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交流,积极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及时了解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政策和新做法。先后于2016年4月、6月参加了省政府组织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培训会、财政部组织的财政信息工作培训班。通过这些培训,学习借鉴了全国财政部门和省内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
(二)严控信息公开流程,建全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我厅行政办公一体化系统中,要求所有的文件在起草时就须区别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在信息采编系统的信息发布范围中增加了“是否发布外网”的选项,从源头上确定了公文的公开属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为确保信息安全,按照《山西省财政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进行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每年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厅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财政宣传力度,探索应用新媒体平台
一是加强财政宣传工作,加强与中国财经报、山西日报、山西电视台、山西人民广播电台、山西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在重要时段、重要位置刊发财政新闻稿件70余篇次,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宣传的影响力。二是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经过完善升级,厅门户网站技术保障更为可靠、栏目建设更加完善,已成为我厅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2016年点击量累计已达3992余万人次。三是建立新媒体发布平台,建立了“山西财政”新浪微博,“山西财政”微信公众号,作为我厅新媒体宣传平台,随着信息发布数量、关注人数的不断增加,也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四)提升服务,及时回应解答社会关切事项
一是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互动交流”栏目,该栏目包含了“厅长信箱”、“投诉建议”、“公众咨询”、“意见征集”等子栏目,增强了网站作为政民沟通渠道、为民解疑释惑的服务能力。二是及时回应解答社会关切事项,回复厅长信箱40余封,答复公众咨询368余次,处理网上投诉建议51余次,均按要求办理。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厅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重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地方债券发行信息等的公开工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省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2016年2月6日,在省人代会召开后的第6天,我厅在门户网站公开了经省人代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山西省2015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相关报表。其中: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部公开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同时基本支出公开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省级公共预算安排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按项目公开。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公开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公开至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同时,为了便于公众理解,对省级201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数据增减变化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在公开的2016年预算报告中详细说明了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总数及分项数。公开时间较《预算法》规定的20天提前了14天。
二是2016年2月,我厅向省直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根据要求,各省直部门积极主动公开了本部门2016年预算。经统计,2016年我省省本级124个部门中,除9个涉密部门外,115个非涉密部门全部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了本部门预算;剔除10个无三公经费部门,105个部门公开了本部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率为100%。
三是8月1日,经省人代会批准后,我厅在门户网站公开了《关于2015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关决算报表。同时还公开了2015年山西省省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省直各部门也在省财政批复决算后全部公开了本部门2015年决算。
市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各市、县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借鉴省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相关办法和格式、内容,在省财政的积极指导与督促下,平稳有序的完成了2016年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经统计,2016年全省11个市、119个县(市、区)已全部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完毕,公开率达到100%。
(二)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为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在门户网站设立了“预算绩效管理”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政策及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我厅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了31家第三方评价机构为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服务资质单位,并委托其中17家第三方评价机构对18个重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在采用第三方独立评价的基础上,引入专家评审机制,提升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公信力。目前,我厅正在积极探索建立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指导库,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预算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构建开放式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体系。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工作涉及社会各行各业,政府采购是否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直接影响到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既是落实中央“放管服”的要求,也是保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必要手段,我厅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招标采购信息、投诉处理情况、各类处罚信息以及办理各项业务的流程、所需材料、相关要求等信息全部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四)地方债券发行信息公开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在2016年4月、6月、8月和11月我省地方债券发行期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及时公布了债券发行兑付相关制度办法、债券基本信息、本地区经济运行、财政收支、债务等情况;公布了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以及公告当期地方债的实际发行规模、利率等信息。此外,在2016年2月、4月、6月、8月、10月、11月和12月的地方债还本付息日前,通过指定网站及时公布了债券的还本付息事项。
(五)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公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完善收费项目目录的要求,2014年9月,我厅率先在门户网站公布了收费目录清单,2016年根据国家政策,分别于4月18日和6月8日进行了两次更新完善。截至目前,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100项,其中国定项目86项,省定项目14项;政府性基金19项,全部是国定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100项中,涉企项目63项,全部是国定项目。
(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我厅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山西省财政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山西省财政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对我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做了细致的安排部署。在我厅门户网站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题栏目,并于2016年11月,向社会公布了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厅继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2件次,其中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财政透明度”课题组申请公开预决算2件,同一人申请公开淘汰落后产能中央奖补信息2件,同一人申请公开采煤沉陷区资金下达情况2件,个人申请公开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尾矿库资金1件,个人申请公开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交通转移支付资金1件,个人申请公开政府债务情况1件,个人申请公开改造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资金投入情况1件,个人申请公开民生领域财政支出1件,个人申请公开2015年排污费情况1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都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及时答复,申请人对答复都比较满意。
我厅在对上海财大公开出版的《2016年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进行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厅之前年度的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较为规范。据《2016年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显示,我省2014年度财政决算透明度在全国排名第五位,得分55.39分,远高于42.25分的平均分值。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中,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我厅不单独列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统一包含在机关办公经费内。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案件情况:2016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件,申请人为公民,被申请人为市级财政部门。行政应诉案件情况:2016年,我厅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比如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更新的还不够及时、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完善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专项资金信息与民生政策公开。二是建好政策宣传平台,搭建“一网两微”(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三个平台,全方位做好重要财政信息和重大财政决策部署的发布工作。三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采编信息、宣传解读财政政策的能力,让更多的群众关心、理解、支持财政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