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九游会网址最新

山西省财政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央及我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将我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邮编030001,电话:0351-2024973)。

一、突出财政部门特点,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政策

2014年,我厅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37号)的部署,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公开流程,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突出财政工作特点,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财政政策解读,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

我厅调整完善了“山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厅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相关处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厅办公室主任兼任,相关处室承办人为办公室成员。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既统筹安排,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培训,形成日常学习与集中培训结合的学习机制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与财政部、兄弟省市财政部门、省内各市县财政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政策、新做法。2014年,我厅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厅办副主任与承办人参加了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各市财政局、厅属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厅驻各市财政监察处及厅办公室工作人员共70余人举办了一期全省财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给全省财政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交流学习的平台和机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规范流程,建立科学严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我厅行政办公一体化系统中,要求所有的文件在起草时就须区别标注“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选项;在信息采编系统的信息发布范围中增加了“是否发布外网”的选项,从源头上确定了公文的公开属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为保证信息安全,我厅按照《山西省财政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三是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我厅每年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厅办公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有监督、有考核、有质量。

(四)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调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报道宣传财政工作积极性的同时,我们不断加强自身宣传机制的建设。分管厅办公室工作的厅领导担任我厅新闻发言人;厅门户网站经过两次重大的完善升级,技术保障更为可靠、栏目建设更加完善,已成为我厅对外宣传播的重要平台,2014年点击量累计已达3800余万人次;政务微博作为我厅新的宣传平台,也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发布信息数量不断增加,粉丝人数也在稳步增加。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重要政策,我们在厅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做好解读、阐释工作。我们建立了包括省内外高校教师、各行业专家以及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山西省财政政策专家解读库,为解读各项政策做好人才准备。

(五)及时回应,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解答

我们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互动交流”栏目,该栏目包含了“厅长信箱”、“投诉建议”、“公众咨询”、“意见征集”等子栏目,以此为平台及早发现、研判社会关切和热点问题。全年答复财政补贴、会计考试等各类问题970余件次。我们注意将回应社会关切与上访接待、信息公开、微博宣传等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信息公开的合力,实现财政工作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二、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我厅主动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厅主动公开文件、财政数据资料、工作动态信息、财政部发布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等,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财政政策信息,2014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452条,其中我厅牵头主办的规范性文件信息237条。

2014年,我厅在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媒体上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工作动态类、行政职权类信息共64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6条,占9%;政策法规类信息281条,占43%;工作动态类信息260条,占40%;行政职权类信息49条,占8%。

(一)稳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1.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情况。2014年,我省省本级和11个市全部公开了2014年本级财政总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总预算,119个县(市、区)全部公开了县级财政总预算,112个县(市、区)公开了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预算,公开率为94.1%。

2.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2014年,我省省本级有125个一级预算部门,其中106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占非涉密部门的93.8%;96个部门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剔除涉密部门和无“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公开率为94.1%;11个市公开了本级部门预算,9个市公开了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率为81.8%;98个县(市、区)公开了本级部门预算,公开率为82.4%,83个县公开了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率为69.7%。

3.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情况。省本级已公开了2013年财政决算,7个市公开了2013年本级财政总决算,64个县公开了2013年本级财政总决算。

4.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2014年,省本级报送决算的117个部门、单位中有98个部门公开了2013年部门决算,占非涉密部门的89.1%;96个部门公开了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剔除涉密部门和无“三公”经费支出部门,公开率为94.1%。11个市公开了本级部门决算以及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率为100%;103县(市、区)公开了本级部门决算,公开率为86.6%,101个县公开了本级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率为84.9%。

(二)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制度建设

“三公”经费公开作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为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我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了《山西省“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建立了省直部门“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季报制度。细化了“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按照“三公”经费公开规定,要求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

(三)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我厅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共4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我省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者提前回收投资审批。按照要求,我厅已将上述审批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构等内容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并设置了征求意见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意见。

为了更好地方便服务单位和人民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提高审批效率,我厅建立了网上审批平台,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在厅行政审批窗口履行受理、登记和告知程序,并在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查询告知文书等,做到了办理审批规范运行。

(四)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的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调整政策发布工作。对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按照现行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设立收费项目、变更征收主体、取消或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我厅门户网站公开具体管理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公开制度。明确收费项目目录实行清单制、动态化管理,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公布乱收费举报电话。三是制定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并明确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如中央、省收费政策调整情况,随时调整目录清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厅继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次,内容涉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农业种殖补贴、政府采购、罚没收入等内容。

上述申请中,大学科研机构申请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件,我厅已同意公开;科研人员申请“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厅已同意公开;某农业种殖项目投资额等信息公开申请4件次,因按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我厅不负责具体项目资金管理,建议其向主管部门询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某项目信息公开申请2件,我厅已同意公开;全省交通罚没收入金额及用途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厅在告知其财政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后,对财政部门不掌握的信息建议其向相关部门咨询;艾滋病儿童扶助政策及资金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厅在告知其财政部门掌握的相关信息后,对财政部门不掌握的信息建议其向相关部门咨询;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申请1件,我厅已同意公开;老干部医疗保健政策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我厅不掌握相关政策,建议其相关部门咨询。以上申请我厅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人对答复基本满意。

同时,我们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随时回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咨询,比如在地质灾害某项目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人来函前多次电话咨询;老干部医疗保健政策信息公开中,经我们电话告知申请人相关情况后,申请人知道了应向卫生部门申请,避免了向我厅的重复申请。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中,我厅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我厅不单独列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统一包含在机关办公经费内。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厅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申请人为法人,被申请人为市级财政部门,案件均涉及政府采购。最终结果,维持原处理结果1件,终止1件。

2014年,我厅共受理行政诉讼1件,涉及人事争议纠纷。经审理,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信息公开人员是兼职,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参加上级部门的信息公开培训和本系统举办的培训还较少,对相关知识掌握得不够;对如何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把握得不够准确;一些信息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政府信息还不十分完备,尚不能充分满足各类依申请公开的需要,等等。

(二)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从强化财政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入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及时、准确、有序开展,切实发挥财政信息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

2015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许多重要的财税政策都将出台,我厅将紧紧围绕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推进我省财税体制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 相关链接:

  • |
  • 主办单位: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财政科学研究院制作维护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 网站标识码:1400000002    备案序号:晋icp备06007613号    晋公网安备
  • 访问统计: 人/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