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二年,按照财政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我们认真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编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快推进厅内办公自动化进程,升级财政厅对外门户网站,构建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财政信息,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山西省财政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干部调整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和领导组办公室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其中,厅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组织编制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负责厅机关显示屏、触摸屏等政务载体的财政信息更新及发布工作;负责厅机关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事项;负责编写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事项。厅法规税政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涉及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财政规章制度等内容的审查和核定工作。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拟定全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考核、评议办法,负责监督、考核和评议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工作。厅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信息上网、发布、更新及与政府网站的对接、维护等工作。切实做到了责任明确,分工负责。
二、编制了山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 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法规和制度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了财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576条,内容涉及财政厅机构、职能、财政法律法规制度、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财政工作动态、财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内容。
三、扎实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2009年,根据财政部部署,全面开展了行政权力“梳理”、监督定位和工作流程规范工作。通过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深入督促、科学分类、严格审核把关,共搜索出权力事项494项,其中厅机关350项,包括财政业务类311项,行政管理类32项,其他类7项;厅属单位144项,包括财政业务类59项,行政管理类82项,其他类3项。在此基础上,研究通过了《山西省财政厅工作规则》和《权力运行工作规程》,更加清晰地把财政权力事项和权力运行流程公开在阳光下,既为从根本上规范财政干部理财行力奠定了基础,也大大增加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对进一步推进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依法理财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构建了对外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充分利用已开通的财政对外网站,开设了财政新闻、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力求把门户网站打造为财政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整合资源,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同时,我厅还进一步完善了财政厅机关政务窗口,通过印制宣传单、及时更新大屏幕和触摸屏等来保障人民群众了解最新财政信息。及时编制了财政规章制度汇编,公开发行,向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报送了可公开文件和我厅编制的各种政策性书籍,为人民群众了解财政政策提供最大便利。
(二)建立了规范的新闻发布制度。举办了3场新闻发布会,对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燃油税费改革、粮种补贴、工艺美术财政扶持政策等向社会进行了发布。
(三)进一步完善了厅机关公文处理系统、财政信息采编系统,实现了公文传送、办公、信息采编的无纸化办公,也增强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在厅机关一楼大厅设立了服务窗口,办理了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方便了报名人员。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09年,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工作中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对如何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把握的不是太好,工作考核上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机制,有些部门或单位的考核与监督大多是内部监督,力度不够。缺乏来自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公开内容上及时更新不够,如门户网站的内容滞后,不能及时更新等。
(二)改进措施
今后的工作中,要从强化财政干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全面推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以充分发挥政府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〇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