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5年省级预算绩效评价安排布置暨培训会,这是预算绩效评价载入《预算法》并正式实施后的首次会议,是我省根据《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的法定程序,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成功选聘六家中介机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的首次尝试,也是省财政厅党组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体现,充分体现了省财政厅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务实态度。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安排布置2015年的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对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和业务进行培训。下面,我就这次绩效评价工作讲两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产出和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重在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突出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节约公共支出成本。这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促进法治、高效、责任、透明政府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调要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和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习近平主席签署第十二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决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预算法》把讲求绩效与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相并列,共同作为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应当遵循的法定原则,并明确提出“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充分体现了“提高绩效”的原则精神。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省政府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省财政厅于2014年出台了《山西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并重点开展了财政政策、制度、支出等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取消、压缩了竞争性领域10项专项资金8.3亿元。今年,又进一步把“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作为“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全面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的重要抓手,统筹协调抓好落实。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大力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也要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正确处理要钱、用钱和管钱的关系,与财政部门一道,共同担负起为省委省政府当家理财的责任,在我省财政日子趋紧的情况下,管好用好每一笔财政资金,把钱用在刀刃上,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全省预算绩效管理起好示范带头作用。
二、本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较之以往是一次重要创新
这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是深化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一次重要创新,重点体现在原则、对象、组织方式和显著特点四个方面:
从原则看:提高质量、建立机制、依法实施,这“十二个字”更加强调评价工作本身的质量和效益。即力求提高评价质量,为2016年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力求为建立我省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供扎实的基础;力求为贯彻落实《预算法》作出积极的贡献。
从对象看:省本级预算安排的2012—2014年的24大类项目,涉及资金28.9亿元,更具代表性和影响力。这些项目是根据评价工作的重点和预算管理的要求,会同有关业务处室,在已执行预算的基础上遴选出来的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重点项目,涉及到农业、水利、教育、科技、交通等16个主管部门的24大类资金,与去年相比,资金总量、项目总量、涵盖范围和涉及部门都有较大幅度的扩展。
从组织方式看:由三部分人员组成。第一部分是从我厅抽调的一支精干力量,主要是为了让综合处室的同志更多的了解和熟悉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第二部分是由我厅各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组成,他们有多年做绩效评价工作的经验,可以独立完成绩效评价业务;第三部分是社会中介机构,我们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了6家有实力、有经验的会计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这三部分人员共组成十个评价组,共同完成2015年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任务。
从显著特点看: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入2015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一是首次按《政府采购法》程序选聘第三方中介机构。在招标前,我们按照法定程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谈判,招标公告的制作发布与公示期限等等,都是于法有据、依法实施的。由此使预算绩效评价上升到依法评价的法治化层次。二是首次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学者库和中介机构库,为提高预算绩效评价的专业质量水平奠定了基础。目前已经确定了第一批来自省内外的50多个专家和50个中介机构。专家为我们提供绩效评价的目标方向与思想智慧,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支撑和技术保障,两者合力提高我省预算绩效评价的整体质量和专业水平。三是首次探索拓展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明确要求:“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把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落实这一要求,今年的评价范围由以往的竞争性领域资金为主,拓展到民生支出、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基金。这也是今年预算绩效评价积极探索的重要任务之一。
总之,今年绩效评价工作的思路新、要求高,时间紧、难度大。这就要求我们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认真学习,狠抓落实,共同将绩效评价工作抓好抓实,取得实效。
三、关于本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认真培训、学以致用。预算绩效评价培训是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有两方面培训内容:一是预算绩效评价的政策解读,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政策情况,提供预算绩效评价的政策依据;二是预算绩效评价的操作实务要点,主要为大家提供开展绩效评价的操作参考。这两方面内容是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必备工具,希望大家认真听讲、熟练掌握,学以致用、力求实效。
(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谁管钱,谁评价,谁用钱,谁接受评价”的原则,财政资金的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都应该接受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为此,这次布置培训会主要涉及省财政厅相关处室、中介机构以及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大家都是完成绩效评价任务的重要力量。省财政厅有关处室人员要克服困难、积极参与,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知识,提升绩效评价理念,进一步加强指导把关和沟通协调,协同中介机构共同完成任务。中介机构承担绩效评价具体实施任务,要及早行动,统筹规划,安排充实力量,按要求编制评价方案和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各主管部门要配合评价组做好工作,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确保单位自评情况真实、客观、准确,并负责提供本部门的有关资料和本部门的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单位要提供有关资料,配合做好绩效评价的现场调研与评价等工作。
(三)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这次绩效评价涉及的项目资金数额大、分布广,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我们要求,各评价组的评价方案、评价报告要于4月10日和5月30日前报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资产处。评价结束后,我们将组织专家对评价方案和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对工作完成好、评价方案和评价报告质量高的给予通报表彰,并直接录入中介机构库。希望大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同志们,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仅是财政部门的工作任务,更是省直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重要责任。从这几年的“两会”可以看出,部门预算安排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人民群众希望有一个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政府,政府也在积极作为,为民办事,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今年的绩效评价做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推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