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举措。2024年省财政厅组织对33个重点支出项目(政策)和3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预算资金241.34亿元。今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着力从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指引,聚焦服务大局,围绕预算管理关注重点,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评价方式方法,切实提升评价质量,充分发挥重点绩效评价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财政政策效能等方面的作用。
在评价项目选择上,坚持目标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大民生项目。贯彻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要求,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涵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特殊类型。评价项目从省本级预算安排的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及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中选出,如列入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重点项目;“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领域的部分项目;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等。
在评价工作实施中,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重点关注财政支出政策实施效果,在系统评价项目决策、资金分配与使用、项目管理、产出和效益等基础上,重点关注相应财政支出政策的实施效果,为政策调整、项目确定和预算安排提供参考;关注项目资金结余情况,深入分析资金沉淀的根源和症结,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和建议,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关注项目成本控制情况,深化成本理念,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解析成本构成及成本控制情况,为优化成本结构、制定完善成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提供参考;关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进一步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
在评价机构选用上,坚持质量导向、择优选用,确保绩效评价质量。严格遵照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择优选用第三方机构实施绩效评价,并强化对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管,建立绩效评价工作质量综合考核机制,对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结果与服务费用支付挂钩,同时考核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选用第三方机构的参考依据;将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综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引导第三方机构规范、有序、高效工作。
在评价结果应用方面,坚持结果导向,硬化责任约束。评价工作完成后,省财政厅将评价结果反馈至相关省直部门及省财政厅相关业务处,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并督促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健全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提高整改工作质效。同时,将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