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对市级财政部门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要加大对县级财政部门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快推进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二是要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基础,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充实绩效管理人员,加强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要健全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各环节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对现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将绩效管理要求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全流程制度框架;要建立并逐步完善适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推动预算部门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严格执业质量监督管理,完善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标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增强科学性、公正性;要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升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增强绩效意识;要加强工作考核,强化责任约束,切实将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扩围增效,做到“一前,两扩,三做”。“一前”即将绩效关口前移,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试点,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两扩”即扩大绩效管理对象范围,将绩效管理对象由一般公共预算向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拓展,逐步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稳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层级,逐步增强整体性和协调性;扩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随同部门预决算逐步向社会公开,推动重要绩效目标、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报送同级人大,并依法予以公开。“三做”即做“优”绩效目标,优化绩效目标设定,强化绩效目标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加快实现市本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扩大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编报试点。做“实”绩效监控,督促预算部门和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纠偏止损;组织对重大项目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将监控结果作为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的依据。做“深”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自评督导和抽查,提高自评质量;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提质扩面,实现市级专项资金“三年一轮全覆盖”,创新绩效评价方法,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强化绩效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