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购罚决〔2024〕88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山西知行合一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普国电子城1-301室
二、基本情况
近期,我厅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2022年重点科研实验室仪器购置项目(第三包)(二次)(1499002022atp01216)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690,000千分之十即6,900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