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购罚决〔2024〕79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太原市利森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住 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普国汽配城新明珠装饰广场大棚4-5b
二、基本情况
近期,我厅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在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公寓金刚网:1(项)项目(1499002022atp02061)中,该公司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我厅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800,000元千分之十的罚款即8,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