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安排部署,我厅确定20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对象,现将我省2022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名单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1. 大同市大公资产评估事务所
2.山西宝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忻州嘉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4.山西华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长治市佳信资产评估财务咨询公司
6.朔州百氏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7.山西金胜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8.山西方圆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9.山西盛禹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山西金汇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1.山西思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12.山西平阳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山西恒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14.山西宏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阳泉市万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16.同致信德(山西)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太原市五岳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8.山西是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9.山西得恒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20.山西中章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严肃查处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等违规行为。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时,可追溯抽查以前年度的有关情况。检查以资产评估机构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
联系人:王文俊
联系电话:0351-4133335
联系邮箱:cztkjc@126.com
山西省财政厅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