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2019年会计监督检查
公 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度会计监督名单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山西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山西省医药集团生物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3.山西省医药集团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
4.山西省医药集团运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山西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山西省医药集团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7.山西天桥水电有限公司
8.山西国科节能有限公司
9.平遥县瑞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0.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太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2.太钢(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3.太钢(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4.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焦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7.阳泉煤业集团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8.深圳阳煤开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山西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1.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2.同煤大友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3.山西和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4.山西国投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5.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6.晋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山西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8.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9.山西省科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30.山西省投资集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会计信息质量情况。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是否存在偷逃税款等。
1.地方金融企业重点关注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情况,关注企业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合并重组、金融工具和关联交易的披露,以及对外担保、对外股权债权投资、风险分类、拨备计提、呆账核销、利润分配等高风险业务,有针对性地打击编制虚假报表、调节粉饰利润等违法违规问题。
2.医药企业要密切关注其或有事项的确认、公允价值的确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统一性和前后一致,以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等高风险内容,检查企业操纵损益的违规行为,重点核查收入、成本费用的真实性,是否存在高开增值税发票、虚列药品销售费用等问题。
(二)重大财经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地方金融企业是否按照《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金﹝2006﹞82号)进行产权登记,是否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进行资产评估和资产转让等工作,是否按期向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决算及季度快报等财务信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表及报告情况。注意总结归纳各单位在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出台的制度、办法,或采取的有推广意义的措施和做法。环保企业和医药企业要关注各类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
(三)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是被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关注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任用是否符合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内部会计监督是否有效等。
三、其他事项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欢迎实事求是地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
举报电话:0351-4046613
举报邮箱:scztjd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