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8〕33号),我厅组织省直行政、事业、企业财政监察处和厅驻各市财政监察处对山西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城县恒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等53户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会计基础规范执行情况、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76.43亿元。
检查结果表明,多数单位较好地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经法律法规,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较为有效,会计信息质量较高。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制度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比如部分单位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部分单位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部分单位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部分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部分单位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未按照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部分单位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等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在集中审理和充分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相关单位作出了处理处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调整会计账务,补缴相关税款。其中:对53户单位进行了处理处罚,共罚款57.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