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东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加快农机装备制造转型升级 为全省农业现代化添动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涉及财政职能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培育农机装备制造企业的建议。近年来,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分类别积极支持农机装备企业。一是支持省级以上农机装备制造龙头企业。积极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69号)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农机龙头企业予以奖补。主要包括:根据龙头企业自建项目投资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开展科技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获得品牌培育成果的给予补助;对到龙头企业工作的高学历人才给予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等。二是支持纳入农担体系的农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对符合条件的农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10-300万元的贷款、实际贷款利率在lpr 278个bp以内且不超过6.48%/年的银行贷款,根据贷款具体利率,给予15%-35%的分级贴息奖补。三是支持农机企业融资方面。对产业链完备、带动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农机企业可提供周转金支持,额度为300-2000万元,费率在lpr下降50-100bp区间内浮动。
二、关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丘陵山区农机创新研发的建议。为支持我省农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2024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机化产业发展。一是支持新型农机装备引进试验开发项目。安排引导资金300万元,选择12个县开展新型农机装备的改进与优化、新产品开发试验。二是支持智慧农机社会化服务区域中心试点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元,扶持20个有规模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每个主体50万元,用于支持项目智能化和精准化设备购置及应用、农机和农艺新技术试验示范田建设等。三是将农业用北斗终端等辅助驾驶(系统)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目前,补贴额度为每套系统4700元,有效推动农机自动驾驶装备发展,加快了北斗导航智能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与此同时,自2024年起,省级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资金1.3亿元,用于农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将智能装备类纳入攻关项目清单中,支持突破现有技术,研发新型智能农机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在现有支持规模基础上,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我省农机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