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再生水系统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属于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省份,农工省委提出的大力推进再生水系统建设的建议,是我省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提高城镇再生水利用水平、实现节水减排、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中共山西省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中共山西省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对再生水利用做出安排,并在全国率先提出“研究出台中水利用奖补政策”。省财政厅深刻领悟做好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长远意义,立足财政职能优化水资源相关资金支持,不断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机制。
一是从2021年开始,中央财政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示范海绵城市建设,我省长治市、晋城市先后入选中央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财政部对示范城市分别给予10亿元补助。为充分发挥省级资金带动作用,积极推动以县城为中心的城镇化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从2023年开始,我省对省级海绵城市示范县城进行补助,省级财政给予阳城县、洪洞县、绛县每个省级海绵示范县城2000万元,合计6000万元的补助资金支持。
二是按照《山西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覆盖全省332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相关建设和提标改造。2021--2023年累计安排补助资金9.92亿元。
三是按照《山西省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四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全省需完成改造雨污分流合流制排水管网4438公里,按不超过投资10%的比例予以奖补,奖补标准为60万元/公里,2021--2024年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7.33亿元。
四是2022年以来安排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补助资金2.75亿元。支持试点县项目包括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县域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绿色建筑和绿色节能、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通过大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水源涵养能力,为全省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提高中水利用率,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鼓励市县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再生水利用支持力度,2024年开始,省财政采用事后奖补,对“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中的再生水循环利用、尾水水质提升、工业园区中水回用等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支持,目前2024年已下达资金2.91亿元。省财政还将加大对城镇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混错接改造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山西省财政厅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