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近日,临汾市财政局对本局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1月至10月的预算、资产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由监督检查科组织实施,聘用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要求各科室各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纪律,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做到公正、客观、规范、高效。此次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财政预算经费使用情况、资产情况、工资及津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有无隐瞒资金、转移资产、账外设账、私存私放和设立“小金库”情况及其他需要检查的相关事项。
检查工作从三方面着手。一是通过全面检查账簿、凭证和账账核对、账表核对、分析、计算、询问等方法,扎实开展检查工作。二是将检查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和摘录,编制财政检查工作底稿,并由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或者盖章。三是根据与财务科对存在的问题等事项征求意见后科学编制《内部监督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做好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