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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按照省政府要求,省财政厅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分组审议发言,并就审议意见中涉及的问题主动对接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认真对照,逐条落实。审议意见落实主要情况如下:

一、弄清底数,着力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一)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资产清查和确权登记

2022年,持续推动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形成协调有序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机制。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完成了地理国情监测和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

开展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建立了山西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林草资源资产清查省级价格体系,完成了山西省省本级全民所有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资产、试点市晋城全域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实物量清查与经济价值估算,建立了省级清查成果数据库,开展了成果运用分析。

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健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完成县级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汇总入库,强化数据分析评价。持续做好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开展多源遥感协同的农用地变化监测技术研究。建设山西省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编制生产整合技术规范,推进数据管理服务体系研建。编制地质遗迹相关工作地方标准,启动太岳山地区地质遗迹调查。

(二)强化金融企业产权监管

2022年,省财政厅全面实施动态化产权登记,持续强化省属金融企业国有产权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产权年度监督检查、绩效考核扣分等手段,推动产权管理动态化。2022全年为省属金融企业办理占有登记9户、变更登记69户、注销登记7户,资产评估核准1次,动态掌握金融家底变动情况。

(三)进一步摸清国有企业资产底数,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

一是不断夯实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基础,强化国有资产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省国资委全面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在原有省属企业运行监测、各市数据采集汇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加大对市县国资监管机构的工作指导力度,扩大市县级监管企业经济数据、运行监测范围,着力推动形成省、市、县三级监测运行工作体系。二是不断夯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数据基础,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多方核查确认底数:省国资委利用“天眼查”“万得资讯”等第三方软件,结合企业年底财务决算数据,核查确定应登记户数范围;明确标准分类办理:对停产、吊销等非正常经营企业办理产权登记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指导意见,破解困扰企业的政策障碍

(四)持续推进文物资源资产入账工作

目前,文物文化资产核算工作执行财政部统一发布的会计制度。自2019年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以来,我省持续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省的贯彻执行,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规范和促进包括文物文化资产在内的各类政府重要资产的会计核算。

二、深化国企国资改革

(一)积极稳妥推进国企混改

一是稳妥推进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混改工作省国资运营公司将推进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重要突破口,逐户分析研判,稳妥有效实施。截至目前,集团层面混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18户省属企业中,华阳新材和汾酒集团2户企业在集团层面完成了混改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二级以下公司混改工作按照《关于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运营函〔2022〕172号)要求,落实三因三宜三不”原则,在二级及以下子公司层面,通过出资新设、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方式引进非国有资本,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三是稳慎开展员工持股工作按照《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文件要求的试点条件,省国资运营公司已正式批复潞安集团精蜡化学品公司、国际能源普丽环境工程股份公司、同煤集团朔州煤电怀仁宏腾陶瓷建材开发公司等3户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目前2户企业已完成员工注资工作。

(二)做好清理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

省国资运营公司积极摸清资产底数,要求省属企业认真梳理分析企业符合标准要求的股权资产、停缓建项目以及闲置土地房屋设备等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下一步,省国资运营公司将按照摸底情况,一企一策指导省属企业制订具体举措清单,分解任务目标并针对痛点难点问题逐步解决。

(三)攻坚“三年行动”,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省国资委牵头启动省属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行动,整合多层次重点工作形成八方面40项重点任务,制定了省属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工作推进机制及2022年任务清单,全力推动省属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2022年度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在做强主业实业方面,大力推动煤炭企业产能核增,燃气企业主营业务重组,部分企业非主业、非优势产业及亏损业务市场化出清;在推动对标找差方面,深入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建立对标指标体系,制定对标找差实施方案;在强化数智支撑方面,深化国资监管平台应用,大数据展示平台已建成18个展示主题,24个版面,国资监管系统已建设20个业务系统模块;在完善考核机制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工作指引》,实行全员绩效考核

三、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是修订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全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在我省贯彻实施,2022年,先后修订完善《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晋财资〔2022〕83号)、《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晋财资〔2022〕70号)、《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晋财资〔2022〕69号),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二是出台山西省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针对我省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研究出台了《山西省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改革后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配置使用管理,巩固车改成果。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资产管理。制定出台《公路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晋财资〔2022〕93号),对公路资产的形成、维护管理、基础管理、信息化管理、公路资产报告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资产管理,确保公路资产安全完整,推动和促进公路事业发展。

(二)推进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为扎实做好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助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省国资运营公司对18户省属企业的2022年度的国有资产交易、资产评估以及参股股权管理情况正在开展综合检查。下一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管理,指导省属企业积极整改,履行好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及资产评估备案职责,强化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项目的动态监测,指导省属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精细化、专业化,切实提升省属企业的产权管理水平。

(三)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是强化战略牵引,重新核定省属企业主业。省国资运营公司落实“主强辅优、分灶吃饭”要求,重新核定省属企业主业目录。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支持战新产业发展。通过实施战略引领,加大省属企业在战新领域投资力度

(四)着力提升省属文化企业发展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1 n”制度体系建设,做好顶层设计。2021年,省财政厅修订完善《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省财政厅联合省委宣传部出台《省属文化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省属文化企业经营风险管理指引》,建立健全以投资决策监管、风险管控等为重点的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二是为完善省属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经省政府批准,广电传媒集团、影视集团、演艺集团和日报传媒集团4户省属文化企业首次设立了专职外部董事。通过专职外部董事这一抓手,真正落实对省属文化企业投资决策的穿透式、全过程监管。三是报请省政府同意,省属重点文化企业2023年前免缴国资收益并返还2020年度省属文化企业已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全部转增为企业国有资本金,支持省属文化企业提高筹融资能力。

(五)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一是如期保质完成“三区三线”划定任务。我省成为首批启用划定成果用地报批的省份。二是强化规划管控引领。编制完成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启动山西中部城市群、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等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起步区、太谷农高区空间落位,发挥空间管控作用,保障充足的土地要素,确保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强势起步。制定过渡期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保障举措,允许市、县采用预支规划规模的方式保障用地。

(六)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力度

1. 持续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一是煤炭资源接续配置稳步推进。省政府印发《关于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保障煤矿稳产保供的意见》,建立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出让项目、出让收益集体决议,分类施策、分批推进、分步配置。二是支持地热能产业发展。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动地热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山西省地热能分级分类利用指南(试行)》,确定太原武宿机场、晋祠宾馆等22个试点项目推进地热能供暖(制冷)。三是推进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持续出让煤层气矿业权,扩大晋城试点范围,将煤层气审批登记纳入“三级联办”平台全程网办,开展煤层气勘查开采专项监督检查。四是积极布局矿产资源勘查储备。编制完成《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全省氦气资源调查等项目取得重要发现,孝义市申家庄矿区铝土矿普查项目获评“十大地质找矿成果”。

2. 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

一是林长制改革效能进一步释放。全省逐步实现林长全覆盖,林长制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范围,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林长制省级综合督查,全力压实地方主体责任。二是依法治林护林卓有成效。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制定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加大破坏资源案件查处力度,推进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查处整改“清零”专项行动。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推进太行山(中条山)国家公园成功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再完善,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成果上报国家林草局;实施华北豹保护工程,编制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发展规划,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全力保护生物安全。

3. 扎实推动水资源保护与监管

一是优化实化节水顶层设计。制定印发了《山西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达标建设县的审核、监管、评估、验收等工作,细化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了《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和评估,积极推动将条例修订工作列为省人大常委会下一步正式立法事项。二是加强用水考核管理。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明确了各市、县“十四五”各年度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的任务,并将其纳入河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并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专项考核事项。三是强化协同共治。丰富完善数字化智慧化精细化监管手段,整合行政资源和执法力量,实施“随机监管”,优化“智慧监管”,加强“联合监管”,推广“社会监督”,形成统筹发力、协同监管的河湖管理保护新局面。

2023年,将全面构建高质量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完成规划编制报批,完善山西中部城市群、黄河流域山西段、太忻经济区等专项规划,完成太忻一体化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报批工作。严格规划实施监督管理,优化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健全规划体检评估制度体系,实现对各级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实施的全过程预警监督管理。

四、改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在夯实工作基础,确保国有资产数据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数据分析,深入挖掘数据价值,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领域问题分析,更加全面、客观的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增强报告的可审性。

一是建立国资系统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按月通报、按季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全面反映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状况,分析主要经济指标构成及变动,总结监管企业运行特点运营效率,反映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提交反馈,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继续推动建立山西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工作机制。建立报告内容涉及的重要数据分析和信息报送机制,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全程参与报告编写、校核、质询等工作,形成密切协作的工作体系。三是建设完善国有资本数智化管理平台资产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省国资运营公司盘清18家省属企业股权、土地、采矿权、机器设备等核心资产底数,实现对各类资产及其交易的实时、动态、穿透式监控与分析评价预警,力争做到省属企业资产“盘得清”、分布“看得见”、过程“管得住”。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深挖问题根源。

下一步,国有资产报告将加强数据分析,强化对相关数据的挖掘,深入分析数据之间的关系;分析问题根源及产生的原因,反映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改进举措,增加相关内容在报告中的篇幅占比,提升报告质量,增加报告可审性,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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